赣州市赣县区法院·· 2025-12-03精选AI 评分45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1502220.95元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AI 导读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示拟向案外人赣州伊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1502220.95元。该公司曾垫付被执行人赣州润禾电子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税款3035898.519元,拟从该公司拍卖款中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推荐理由
公示明确了案外人拟获执行案款的金额、依据及异议期限,便于利害关系人核对并提出证据。
来源:赣州市赣县区法院 · jxgxfy.jx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