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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小伟受贿案

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小伟受贿案一审宣判

AI 导读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0日公开宣判杨小伟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法院认定杨小伟利用相关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投资、项目竞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追缴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推荐理由

公开宣判信息明确了杨小伟受贿的事实、数额及一审刑罚,可据此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裁判结果。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