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法院·· 2025-01-20精选AI 评分39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决
安徽法治报:销售近百万元假烟 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AI 导读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陈某甲、陈某乙销售伪劣产品案,维持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二人在2018年至2022年间共同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金额共计973854元;一审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夫妻共同销售假冒卷烟的金额、犯罪认定及二审处理结果,可供了解涉烟犯罪裁判尺度。
来源:芜湖市南陵县法院 · whnl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