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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岳西县法院·· 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50

岳西县法院判决分手协议中的5万元分手费条款无效

【以案说法】分手协议约定“分手费”能不能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AI 导读

岳西县法院审结一起分手协议纠纷,判决驳回原告要求对方支付5万元分手费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单纯将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情感付出转化为金钱对价的约定属于自然之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并违反公序良俗;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实际损失赔偿及经济帮助等条款则可能合法有效。

推荐理由

该案通过裁判结果区分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情感补偿约定与可依法约束的同居分手协议条款,为类似纠纷中的协议效力和诉讼主张提供参考。

来源:安庆市岳西县法院 · yxfyw.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