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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中院·· 1 天前精选AI 评分39

尧都区人民法院拘留葛某15日处理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事件

“任性”当事人,被拘留自食其果

AI 导读

尧都区人民法院于8月16日对在执行局立案大厅长时间大声喧闹且不听劝阻的葛某予以拘留15日。法院认为其行为妨碍执行职务并扰乱工作秩序,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提醒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推荐理由

尧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事件的处置过程及拘留决定,并援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说明行为边界。

来源:临汾市中院 · sxlfzy.shanxi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