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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法院·· 10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36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公示拟向案外人发放8笔执行案款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2026年第25期)

AI 导读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公示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期为3日,涉及8笔拟发放款项,金额分别为11700元、10000元、3000元、2340元、9000元、2300元、10000元和4680元。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该院提交相关证据,由该院审查处理。

推荐理由

公示列明8笔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及发放依据,并设置3日异议期,便于利害关系人核对并提出证据。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法院 · jlltqfy.e-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