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 7 天前精选AI 评分39
海勃湾区法院判决某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货款46000元并说明拒不到庭后果
【法官说法】拒不到庭就能拖欠货款吗?法院判了!
AI 导读
海勃湾区法院判决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某设备公司支付货款46000元。法院认定该设备公司已依约完成供货和设备维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推荐理由
案例明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被依法缺席判决,并梳理货款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应诉和证据留存要点。
来源: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 · hbwqfy.nmg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