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茶陵县法院·· 2020-07-02精选AI 评分57
《株洲晚报》以茶陵法院案例解读民法典隐私权保护
《株洲晚报》聚焦民法典专栏以茶陵法院审理案件解读隐私权
AI 导读
《株洲晚报》结合茶陵县法院审理的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报道介绍,被告人因非法销售超过2400个窃照专用器材、销售金额达9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梳理《民法典》第1032条至第1034条关于隐私权、禁止侵害行为及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推荐理由
通过非法销售窃照器材案例,对照刑法与民法典相关条款,说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裁判依据。
来源:株洲市茶陵县法院 · clxfy.huna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