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承包费诉请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19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合同履行期限于2014年8月27日届满,原告未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也未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法院据此认定其请求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要求被告支付40320元承包费的诉讼请求。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经生效。法院同时提示,合同、借款等民事行为应及时行使权利,义务人可以依法提出诉讼时效届满抗辩。

AI 根据报道生成 · 53 分钟前更新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0日
  1. 临沧市临翔区法院精选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超过诉讼时效的承包合同纠纷案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因原告未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且不能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判决驳回其要求被告支付40320元承包费的诉讼请求。合同履行期限于2014年8月27日届满,原告于2022年起诉,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经生效。法院提示,合同、借款等民事行为应及时行使权利,义务人可以依法提出诉讼时效届满抗辩。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