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检察院监督纠正冒名借款错误判决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9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2026年5月12日,天津市武清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实际借款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徐某经济损失94.7万元。此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并运用公安大数据比对锁定高某,就顾某冒名借款近百万元形成的债务纠纷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近期,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徐某撤回起诉;据后续报道,顾某免于承担95.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财产冻结和限制消费措施亦已解除。
AI 根据报道生成 · 1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21日 08:00
法院撤销原判并准许撤诉,顾某近百万元债务及相应措施解除。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1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检新闻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推动法院撤销冒名借款原审判决,顾某免于近百万元债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推动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徐某撤回起诉,顾某免于承担95.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财产冻结和限制消费措施也已解除。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和公安大数据比对锁定实际借款人高某,今年5月12日,天津市武清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徐某经济损失94.7万元。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