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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监督纠正冒名借款错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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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2026年5月12日,天津市武清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实际借款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徐某经济损失94.7万元。此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并运用公安大数据比对锁定高某,就顾某冒名借款近百万元形成的债务纠纷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近期,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徐某撤回起诉;据后续报道,顾某免于承担95.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财产冻结和限制消费措施亦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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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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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检新闻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推动法院撤销冒名借款原审判决,顾某免于近百万元债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推动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徐某撤回起诉,顾某免于承担95.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财产冻结和限制消费措施也已解除。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和公安大数据比对锁定实际借款人高某,今年5月12日,天津市武清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徐某经济损失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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