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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预罚款促使被执行人当日清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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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妥善执行一起7000元修理合同纠纷案。法院通过摸排被执行人李某的工作地点,向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函》和《预罚款拘留通知书》,促使该公司负责人于2026年10月22日下午将李某带到法院。李某当日全部履行完毕涉案7000元汽车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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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8日 08:00
10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当日全部履行7000元汽车修理费。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8日
-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精选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妥善执行7000元修理合同纠纷案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通过摸排被执行人李某工作地点,向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函》和《预罚款拘留通知书》,促使该公司负责人于10月22日下午将李某带到法院,涉案7000元修车费当日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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