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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示“仅退款”后应依法返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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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于2026年11月5日发布普法提示,解读电商平台“仅退款”售后规则:平台支持“仅退款”,并不等于消费者可以拒绝退货。法院指出,对于消费者已签收的商品,若未与商家达成不退货的合意,消费者仍应依法返还商品,否则可能承担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等责任;商家遇到恶意“仅退款不退货”时,可留存交易证据并依法维权。该提示围绕“仅退款”的适用条件、消费者返还商品的义务,以及已签收商品后与商家发生的平台退款纠纷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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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1月5日 08:00
五华区法院提示“仅退款”不等于可不退货,已签收商品未合意不退货仍需返还。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1月5日
-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精选昆明市五华区法院解读“仅退款”不等于可以不退货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提示,电商平台“仅退款”不等于消费者可以拒绝退货。已签收商品且未与商家达成不退货合意的,消费者仍应返还商品,否则可能承担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等责任;商家遭遇恶意“仅退款不退货”时,可留存交易证据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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