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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法院以执行和解化解56800元民间借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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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标的56800元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未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查封冻结、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而是由法院多次居中协调,引导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就还款金额、分期节点、支付方式等达成共识,双方自愿签署书面执行和解协议。报道称,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首期还款,并对剩余债务作出明确履约承诺,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化解。报道未披露借款发生时间、债务形成背景、此前诉讼与执行立案经过、和解协议的具体分期金额与节点,以及剩余债务的后续履行安排等细节,也未说明适用该做法所依据的具体程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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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12日 15:05
新源县法院通过居中协调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首期款并承诺履行剩余债务。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2日
- 中国法院网 · 执行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和解化解一起56800元民间借贷执行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56800元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未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而是多次居中协调,引导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就还款金额、分期节点、支付方式达成共识,自愿签署书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首期还款,剩余债务作出明确履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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