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历史事件
订婚购买三金分手后返还获法院支持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5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方为订婚给付女方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即"三金"),后双方分手,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诉请归还。法院认定上述黄金首饰按民间习俗属婚嫁聘礼范畴,区别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判决女方给付男方"三金"折价款5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女方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法院指出,恋爱期间大额财物赠与须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时,给付方可主张返还。
AI 根据报道生成 · 5 天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10日 15:36
北京海淀法院判女方返还三金折价款5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已生效。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0日
- 中国法院网 · 审判订婚购置"三金"分手后诉归还 法院判付折价款5万余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认定男方为订婚给付女方的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属彩礼范畴,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判决女方给付男方"三金"折价款5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法院指出,恋爱期间大额财物赠与须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黄金首饰按民间习俗属婚嫁聘礼,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时,给付方可主张返还。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3·可比范围峰值 9(10月10日 19: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51%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