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合短评最高法《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意见》第12条训练数据合法性举证留白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共5部分24条,在可版权性、训练定性等争议问题上暂留空白。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法律适用》刊载的最高法研究室人员解读为对照,指出《意见》第12条要求人工智能开发者在提出不侵权抗辩时提供训练数据来源、训练过程记录、模型运行模式及科学理论依据等佐证,由此把前序训练程序的合法性带入生成物侵权评价。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共5部分24条,在可版权性、训练定性等争议问题上暂留空白。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法律适用》刊载的最高法研究室人员解读为对照,指出《意见》第12条要求人工智能开发者在提出不侵权抗辩时提供训练数据来源、训练过程记录、模型运行模式及科学理论依据等佐证,由此把前序训练程序的合法性带入生成物侵权评价。
中伦律所发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已于2026年9月22日施行,将从程序推进、责任认定、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与赔偿扣减五个方面影响证券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
企业遭遇网络诽谤时,可结合侵权主体、证据与救济目标选择法人名誉权或商业诋毁路径。中伦指出,名誉权路径在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时,可在50万元以下酌定赔偿;商业诋毁法定赔偿上限为500万元,并可配套行政举报。两者的适用门槛、举证责任和救济方式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释〔2026〕19号《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二十四条,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是首部系统规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推荐理由:结合条文逐条解读民刑交叉案件的受理、合同效力与担保责任新规则,为债权人、担保人和企业的诉讼策略提供对照路径。
中伦律师团队就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9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发表系列解读第一篇。文章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殷某案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孟帅案对比声音可识别性及举证分配的分歧,梳理《意见》24条覆盖侵权责任、知识产权、产品责任、自动驾驶与诉讼程序等议题,并将《意见》定位为司法指导性文件而非新设权利义务的渊源。
推荐理由:原文先以两起AI声音案对比展示裁判分歧,再衔接最高法《意见》的法律性质与三种处理方式,适合作为理解该《意见》总体思路与后续条款的导读。
某知名教培机构公开表示曾主动为全部老师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放弃相关诉讼,但此后教师反而流失更快。范某与G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中,范某任英语课程精品师训总监,被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经上海徐汇区法院调解支付230余万元。
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9月27日发布法评,对2026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进行解读。
推荐理由:对照既有规则逐条梳理新规承继、扩张与新增内容,并以代理案例说明对担保权实现、以刑阻民抗辩、合同效力评价的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