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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法院·· 2026-08-05精选AI 评分63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追加三名未实缴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执结案款

从“无财产”到执行完毕!追加被执行人打通赔偿路

AI 导读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三名未实缴出资的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判令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全部案款17094元。该案源于公司拒绝履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法院查控发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启动追加股东程序,判决生效后冻结、扣划股东银行存款,案件执行完毕。

推荐理由

本案呈现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时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并完成执行的路径,可供处理股东出资责任争议参考。

来源:芜湖市弋江区法院 · whyj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