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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
阳朔法院:庭审现场变课堂 以案释法护漓江
AI 导读
阳朔县人民法院在普益乡漓江边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被告人因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电鱼设备捕捞,被判处罚金二千元并没收电鱼设备。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沿岸村民旁听,并通过法庭教育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
推荐理由
案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与以案释法结合,呈现非法捕捞行为认定及禁用工具的法律后果。
来源:桂林市中院 · glz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