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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南通市海门区法院·· 15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45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判决许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责令支付欠薪

刑事惩戒+责令付薪!海门法院院长带头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AI 导读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支付所欠27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154666.35元。法院查明,许某在经营家纺加工业务期间拖欠工人工资,经海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通过拒接电话、更换号码等方式逃避支付义务。

推荐理由

本案将刑事处罚与责令支付欠薪并列为判项,呈现处理恶意逃匿欠薪犯罪的具体路径。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法院 · fy.hai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