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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4 小时前AI 评分59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决施工方承担工程质量损失赔偿责任

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施工瑕疵被判赔

AI 导读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决施工方承担工程质量损失27.35万余元及鉴定费12.2万元。法院认为,承包人未按设计与施工规范施工,导致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2026年6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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