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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会民受贿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会民受贿案一审宣判
AI 导读
2026年10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会民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王会民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亿余元,判决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在案赃款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推荐理由
该案公开了受贿犯罪中死刑缓期执行、终身监禁及不得减刑假释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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