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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柳河县法院·· 8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49

柳河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截留赃款构成盗窃罪

以案释法 | 代办贷款刷流水心生贪念,“黑吃黑”截留赃款终获刑

AI 导读

柳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刑事案件,李某在代办贷款刷流水过程中明知资金来源异常,仍截留卡内款项用于还债和消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院认为,涉案赃款虽属违法犯罪所得,仍受刑法占有秩序保护,私自截留、侵吞他人实际控制的涉案赃款,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推荐理由

本案明确赃款不受法律保护并不影响其刑法上的占有秩序,揭示截留赃款同样可能构成盗窃罪。

来源:通化市柳河县法院 · jllhxfy.e-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