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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6 小时前AI 评分56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未成年人医美合同纠纷,医美机构返还4.6万元

医美机构未实质核验身份为未成年人整形 法院:未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医疗服务合同无效

AI 导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认定医美机构未实质核验身份、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案涉医疗服务合同无效。2024年11月,15周岁的小清独自接受隆胸手术并支付4.6万元,术后出现不适,其父母起诉,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医美机构返还手术费用4.6万元,小清撤回起诉,双方已履行完毕。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