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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潼关县法院·· 5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70

新野法院判决旧标准农业无人机伤人生产者不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旧标准无人机伤人,厂家该不该担责?

AI 导读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决,旧标准农业无人机因低电量强制降落致人受伤,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品缺陷,生产者不承担产品侵权赔偿责任。法院认定专业操作员未设置警示牌、隔离栏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承担85%的主要责任,受害人因加装遮阳棚自行承担15%的责任;判令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张某赔偿各项损失301785.28元。

推荐理由

案件厘清了产品缺陷认定的时间基准与专业操作员的安全义务,可供无人机责任争议处理及合规使用管理参考。

来源:渭南市潼关县法院 · tgxfy.sxfyw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