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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院·· 5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0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名誉权侵权诉请,二审维持原判

信访举报后经查证不存在反映的问题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AI 导读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名誉权侵权诉请,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被告通过信访部门反映恋爱及经济纠纷,相关材料仅在有权处理机关内部流转,接受调查、约谈和询问属于履行法定职责,不能据此认定原告社会评价客观降低。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信息及名誉受损后果。

推荐理由

案件区分了信访材料内部流转与向公众散布的界限,可为判断名誉权侵权及信访行为边界提供参考。

来源:阜新市中院 · fx.l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