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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判决"无接触"逆行交通事故案:违法驾驶人担70%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AI 导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机动车"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认定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对方因紧急制动摔倒受伤的各项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对方自担30%。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指出,"交通事故"不以车辆发生物理接触为构成要件,存在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示,守法驾驶是安全第一道防线,"没碰上就不用赔"系常见法律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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