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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广告牌虽经审批仍可构成妨害
广告牌获得行政许可后就能随便挂吗? 法院:行政许可不等于民事免责,悬挂时侵犯他人空间仍构成妨害
AI 导读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认为广告牌虽经城管部门审批,但悬挂超出权利人使用范围并侵犯相邻方空间权益,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同时明确,行政许可不能替代民事权益审查,相邻不动产之间的空间利用仍应遵循民法典相邻关系规则。
推荐理由
案件明确户外广告审批仅涉及市容合规,不能替代相邻不动产空间权益审查,为广告牌设置中的相邻关系纠纷提供裁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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