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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涉企行政处罚罚款由20万元变更为5万元
实质化解涉企行政处罚争议
AI 导读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某超市经营者常某涉虚假宣传行政处罚,将罚款由20万元变更为5万元。法院查明其违法经营时长为2个月、违法所得为1.9万元,并认定其在行政调查阶段主动配合,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判决后常某主动全额缴清违法所得及罚款,行政机关服判。
推荐理由
四平中院通过核验账册并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将涉企虚假宣传罚款由20万元变更为5万元,呈现行政审判实质解纷的具体路径。
来源:阜新市中院 · fx.l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