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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天峨县法院·· 6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5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定父母公证赠与女儿的295万元属个人财产

父母公证赠与295万元明确只给女儿,离婚后女婿要分,法院:该笔资金包...

AI 导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定,父母通过公证《赠与合同》单独赠与女儿的295万元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无需在离婚时分割。法院认为,合同明确约定款项仅归女儿一方所有,且赠与款项已实际交付;前夫关于资金源于夫妻共同售房款的主张因未提交相关证据而未被采信。女儿以该款项购买的人身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等资产,同样归其个人所有。

推荐理由

案例通过裁判规则回应父母向已婚子女大额赠与时的财产归属争议,并提示保留赠与合同及转账凭证。

来源:河池市天峨县法院 · texfy.gx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