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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3 小时前AI 评分34

奎文区法院判决:企业将尚未确认的专利侵权指控发布短视频构成商业诋毁,赔偿3万元

发布多条短视频指控同行侵权也违法吗? 法院:维权不能越界,将尚未确认侵权的单方指控广泛传播构成商业诋毁

AI 导读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商业诋毁案:甲公司在乙公司是否侵权既未经行政机关认定也无司法裁判结论时,将单方侵权指控拍成多条短视频在网络平台点名传播,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判决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酌定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提示,维权应通过投诉、诉讼等正规途径,将未经定论的争议抛至网络借流量打压同行已越过法律红线。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