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2025-04-10精选AI 评分49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认定推销员与个体工商户存在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判了
AI 导读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B经营部与周某存在劳动关系,并向周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共计13000余元。法院结合周某接受工作安排、打卡请假、获取工资及从事经营部业务等情况,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作出认定。
推荐理由
通过未签劳动合同推销员案,展示法院从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判断劳动关系并处理双倍工资请求的思路。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法院 · llqfy.hunan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