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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 6 天前精选AI 评分55

鄂尔多斯市中院通报财务人员遭遇电信诈骗后的赔偿责任认定

财务人员被骗615万却只赔10%?

AI 导读

鄂尔多斯市某工程公司财务人员裴某遭电信诈骗,转出企业资金615万元,法院结合双方过错判决其承担10%赔偿责任。法院认为企业未落实岗位分离和复核制衡机制,自身管理疏漏是损失发生的重要诱因,其余损失由企业承担。

推荐理由

案件依据企业与财务人员的过错分担损失,呈现财务岗位分离、复核审批等内部控制对责任认定的影响。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院 · eedszy.nmg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