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法院·· 1 天前精选AI 评分37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纸钱引燃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18300元
一纸香火引燃草坪 追思不慎惹上官司
AI 导读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结一起焚烧纸钱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判令张某赔偿财产损失共计18300元。法院认为,发光字招牌是否存在审批瑕疵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并综合过火面积、损毁程度、原始造价、修复支出、财产残值和折旧等因素核定赔偿数额。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推荐理由
案件结合合理减损、设施审批瑕疵和财产残值等因素核定赔偿金额,为祭扫用火引发财产损害的侵权认定提供参考。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法院 · whjhfy.ah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