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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抗诉纠正工伤待遇支付主体认定,四川某公司向李某支付补偿金28万元
已缴工伤保险,为何工伤待遇还要企业买单?最高检抗诉纠正
AI 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9日改判,责令某县社保局核定并支付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撤销此前相关裁判及《告知书》。法院认定,某公司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李某已被认定为工伤,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被废止或缺乏上位法依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企业付款依据。2026年6月,某县社保局支付了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某公司另向李某支付补偿金28万元。
推荐理由
案例厘清单位已依法参保并被认定工伤后,待遇支付主体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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