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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区法院·· 2025-09-29精选AI 评分73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认定自驾游领队自2024年4月3日起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入职条件:自费参加三次旅游!自驾游领队的劳动关系怎么定?

AI 导读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曹某与水文公司在2024年4月3日至7月1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水文公司应支付其自2024年5月4日至7月14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推荐理由

案件厘清了入职前置程序与劳动关系的认定边界,并提示新兴岗位用工应结合管理、持续劳动和报酬支付判断。

来源:江苏吴江区法院 · wjq.szwj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