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观察中
无证私宰生猪销售案一审宣判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1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未经许可、未经检疫私宰生猪并对外销售一案,认定其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法院在宣判时释明生猪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制度,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AI 根据报道生成 · 2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29日 08:00
张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9日
- 石家庄市新乐市法院精选新乐市人民法院判处无证私宰生猪经营者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未经许可、未经检疫私宰生猪并对外销售一案,认定其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法院释明生猪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制度,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