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法院不得查封冻结社保基金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3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2月18日发布法〔2000〕19号通知,明确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通知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及时依法纠正。2026年10月20日,怒江州福贡县法院再次发布该通知内容,重申法院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保基金。目前,报道未提供其他案件进展或新的执行措施。
AI 根据报道生成 · 3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20日 21:46
福贡县法院重申法院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保基金。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0日
- 怒江州福贡县法院精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2月18日发布法〔2000〕19号通知,明确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依法纠正。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9·可比范围峰值 10(10月20日 22: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