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3-237号),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五件案例:一是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
推荐理由:以五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例说明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裁判,并体现类案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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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3-237号),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五件案例:一是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
推荐理由:以五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例说明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裁判,并体现类案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案思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23日印发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3—227号),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包含五件抗诉案件。检例第223号明确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公章行为的性质需综合盖章情形与合同目的判断,相对人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担保无效,法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加盖公章担保、保证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偿献血报销与医美欺诈中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分歧,可与同类民事监督实务相互参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28至232号共五件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经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个案例均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且各自对应不同的检察职能组合与办案方法,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的参照样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9—222号),主题为证券犯罪。检例第219号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债券”,并对中介组织人员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分别认定欺诈发行债券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疑难问题,回应私募债券定性、避损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跨市场操纵追缴等实务争议,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8日印发通知,将检例第2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
推荐理由:以检察机关跨省一体化办案为样本,展示公益诉讼如何破解跨区划流域治理标准不统一的难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3—217号),主题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并于6月13日对外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日印发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包含检例第205—208号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以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起诉期限扣除、外嫁女继承与烈士子女补助四案,集中说明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中常见法律适用错误的纠正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及刑事追诉标准,含检例第209—212号共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覆盖多次盗窃、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组织卖淫等常见争议场景,可直接对照理解罪与非罪及复议复核审查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0—204号),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包含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推荐理由:明确隔空猥亵与线下强奸应分别定罪并数罪并罚,并给出涉众网络诈骗、帮信等案件分级处置与数字检察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的10件典型案例。案例涵盖招投标合同成立、本约与预约认定、情势变更、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合同解除、抵销及违约损失赔偿等争议,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说明裁判理由。
推荐理由:集中呈现合同成立、效力、代位权、解除、抵销与违约损失等裁判规则,便于对照理解司法解释的适用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则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明确支持消费者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主张惩罚性赔偿,并统一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规则。案例分别涉及假冒注册商标食品、标签缺乏基本信息食品、发现不合格后追加购买以及分次小额结算等情形,同时公开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意见。
推荐理由:案例明确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及惩罚性赔偿基数计算规则,为食品安全纠纷中的消费者认定与赔偿计算提供裁判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报送的案例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分两批发布,本次为第一批,共包含4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案例明确自伤自残威胁属于精神暴力,终止恋爱关系后的骚扰、跟踪行为可以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说明签发保护令可适用“存在较大可能性”的证明标准及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做法。
推荐理由:案例集中呈现精神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证明标准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裁判要点,可供办理相关案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第二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共涉及6个案例。案例明确被抢夺、藏匿或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强调学校强制报告、离婚纠纷中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及暂时变更直接抚养人等保护措施。
推荐理由:六个案例集中说明抢夺藏匿、目击家暴、强制报告、变更抚养人等情形下未成年人权益的裁判与保护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5—199号),经2023年9月22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围绕假释监督主题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覆盖大数据筛查、禁止假释范围、单位犯罪财产性判项、刑期折抵及虚假材料排除等假释监督难点,可对照本地办案实际借鉴审查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7日印发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1—194号),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91号针对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认定与商标延续性注册适用条件,明确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一般应开展类案检索。
推荐理由:本批案例覆盖商标近似认定、著作权虚假诉讼、网络侵权与芯片反向工程四个常见场景,可作为同类案件办理时的参照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31日印发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87—190号),聚焦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检例第187号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在期货交易中通过增设相互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可认定为贪污罪,数额以行为人实际获利认定,亏损部分不扣除。
推荐理由:以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集中阐释贪污、挪用公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罪名在期货、投融资等场景下的认定标准与数额计算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9日印发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83—186号),主题为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实。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均聚焦国财国土与惠民政策落实领域,给出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类处置和专项监督等可迁移的办案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于7月26日研究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案例库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统一裁判尺度和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并要求由最高法各业务庭编写、研究室统一审核把关,持续完善管理和清理机制。
推荐理由:最高法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并明确入库审核、内容标准及动态管理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6月25日印发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检例第178—182号共五件刑事抗诉案例,经2023年5月26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刑事抗诉审查与监督履职,对赔偿谅解、排除合理怀疑、电子证据、自行侦查与司法鉴定审查等争议焦点给出可参照的判断路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1日发布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75号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检例第176号郭四记、徐维伦等人伪造货币案、检例第177号孙旭东非法经营案三件金融犯罪主题案例。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对私募基金变相非法集资、网络伪造货币共犯认定及POS机套现自行侦查三类问题给出了可参照适用的认定思路与证据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