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提示不规范视频会议存在敏感信息泄露风险
国家安全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提示,视频会议因准入不严格、操作随意、使用不具备保密资质的系统等不规范情形,存在敏感信息外泄隐患,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拼凑完整情报,威胁国家秘密安全。提示相关单位加强全流程保密措施:严格会议准入与实名核验、严守操作纪律关闭非必要功能,涉密会议应使用国产合规专用系统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召开。
国家安全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提示,视频会议因准入不严格、操作随意、使用不具备保密资质的系统等不规范情形,存在敏感信息外泄隐患,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拼凑完整情报,威胁国家秘密安全。提示相关单位加强全流程保密措施:严格会议准入与实名核验、严守操作纪律关闭非必要功能,涉密会议应使用国产合规专用系统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3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共十一条,对六个月及最长一年起诉期限的起算点、最长起诉期限适用条件、扣除与延长事由、错误告知起诉期限处理、复议决定起诉期限、不作为行为起诉期限及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等作出统一规定。旨在解决实践中法律适用分歧,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法释〔2026〕8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与同日施行的新修订海商法同步落实。
推荐理由:明确新修订海商法衔接适用的时间效力规则,统一海事司法裁判尺度,可直接参照处理过渡期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2日对捷某普国际有限公司诉罗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涉案两枚“EVISU”商标于2018年构成驰名,罗某等在耳机上跨类别使用构成侵权,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罗某等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0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7日以法发〔2026〕4号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2026—2030年五年期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可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对照判断后续裁判走向。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法释〔2021〕4号。
推荐理由:明确基数与倍数计算口径,并细化故意和情节严重认定情形,可对照现有案件评估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2月4日印发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47-251号),主题为依法惩治新型、隐性受贿犯罪,经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定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针对虚增交易环节、放贷收息、房产增值、固定收益入股四种隐性受贿情形,给出了受贿数额以实际获利认定的统一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0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贪污贿赂类罪名从数额到认定规则的全面更新,可用于对照2016年解释判断既有案件如何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5号),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明确违规开启舱门、飞行中机舱暴力、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将民用航空器飞行期间抓获行为人案件的管辖明确为最初降落地法院,必要时可由始发地、经停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施行日期与罪名适用标准,可据此对照现行案件判断罪名衔接与管辖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4号),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集中在自动监测监测数据范围、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从宽与中介机构虚假证明文件入罪标准,便于办案时对照新口径衔接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3月2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了支持起诉的适用情形与施行日期,可据此对照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与检察机关办理的衔接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办〔2026〕76号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共5章39条,自2026年1月31日施行,系首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发的司法文件。
推荐理由:作为首份专门规范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司法文件,可据此对照抚养权、财产处分、网络消费打赏等热点案件的统一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2月26日印发第六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252至256号共五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覆盖行政与民事公益诉讼关键程序节点,可对照比较怠于履职督促、跨区划整治、重大风险预防与缺席审判的办案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6年2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法发〔2026〕3号),自近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对内河水运各环节的罪名适用、管辖与证据规则作了具体规定,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时援引的规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2025年12月25日发布法〔2025〕247号通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推荐理由:对没有同级人大的法院如何选任陪审员、调解员能否兼任陪审员、任期衔接等实施问题作出统一答复,可作为基层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执行的具体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法〔2025〕249号通报,决定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等200个集体和张冬梅等300名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陪审员以受表扬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加大履职保障力度。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等罪判处白应苍等5人死刑,原审被告人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余被告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1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2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法释〔2017〕12号《矿业权解释》。
推荐理由:围绕新《矿产资源法》施行后的裁判规则更新,给出矿业权流转、越界勘查开采与压覆补偿的明确裁判标准。
检察日报社指导、正义网络传媒出品的《正小义探案记》第八期,讲述了西晋时期县令曹摅推翻前任县令依据亲族指证和刑讯逼供所作出的死罪判决,通过走访乡邻、勘查现场重审亲族,确认婆婆系自杀,从而为儿媳正名。曹摅还在除夕开放监狱让囚犯回家团聚,展现仁德。
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文章要求更加坚决有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推进反腐败斗争,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据文章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9万件,其中省部级干部90人。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公报总结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从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标本兼治、执纪执法为民、政治巡视和铁军建设六个方面作出安排,要求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根本遵循。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多地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围绕政治监督、案件查办、廉洁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据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外卖平台行业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问题突出,挤压实体经济并加剧内卷式竞争;调查评估将通过现场核实、当面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竞争行为,听取平台内经营者、新就业群体、消费者等意见,并提出处置措施,要求外卖平台严格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本次调查评估所依据的法律与行业背景,可据此判断对外卖平台合规边界与执法思路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经审判委员会第1959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6〕1号。批复明确,参保人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病且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参保人申请时应书面告知伤情原因及第三人情况。
推荐理由:明确先行支付不受参保人是否已自行结算的影响,并把不予先行支付的行政决定直接纳入司法支持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第六十批指导性案例(刑罚执行监督主题),含检例第244-246号三项案例。第244号徐某某缓刑考验期计算监督案明确,基于同一犯罪事实再审后仍宣告缓刑的,再审判决确定之日前已过的缓刑考验期应计入再审判决确定的考验期,检察机关对未予扣除的执行通知书应当纠正。
推荐理由:该批案例对再审缓刑考验期扣除、入监前未结案件减刑起始时间和再审改判后原减刑裁定失效三类问题给出统一处理口径,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原文给出制定原则与五条具体规则,可用于比对下级法院在协议管辖、专门管辖与责任保险纠纷上的常见争议处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同村叶某等人加害,于2025年3月27日晚持菜刀砍击致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3人死亡,后自杀未遂被抓获,经鉴定患精神分裂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8-243号),主题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六件案例。
推荐理由:六件案例聚焦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覆盖自诉转公诉、证据不足不捕跟踪、撤案监督、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难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2025〕226号决定与法〔2025〕227号通知,对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出第三次修正,经审判委员会第1960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后的案由体系由十二大部分、1055个案由构成,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可对照现有案件识别新增与调整项。
2025年11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白家犯罪集团案,对白所成、白应苍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李福寿等2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郭建政等5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李龙华等9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及驱逐出境。
推荐理由:原文列出罪名结构、园区数量、涉案金额与死亡人数,可据此判断跨境电诈园区犯罪集团案件的处罚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法〔2025〕157号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向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丁宇翔同志学习活动。丁宇翔从事审判工作19年,累计审结23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该决定从坚守初心对党忠诚、践行"如我在诉"司法为民、攻坚克难服务大局、赤诚奉献锤炼作风四个方面,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学习其先进事迹。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同一份管辖规定同时给出新增、删除和保留三类案件范围,便于直接对照2018年旧规判断现有案件如何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5〕167号印发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依据法释〔2022〕13号对具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及管辖区域作出调整,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法〔2022〕109号通知同时废止,施行前已受理的案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推荐理由:明确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口径调整,可与法释〔2022〕13号对照查阅各地区新管辖清单。
2025年9月19日至2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白所成、白应苍等21名被告人被控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12项罪名一案。
推荐理由:原文交代了案件管辖法院、涉案人数、园区数量及资金规模等关键信息,可据此了解跨境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与审理进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就“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持再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全面和解。
推荐理由:广东高院围绕同人创作边界组织再审调解,为同类文学创作与著作权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处置路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罗立峰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罗立峰无期徒刑、重要成员罗练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十年至二年,并连带赔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合计121万余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3-237号),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五件案例:一是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
推荐理由:以五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例说明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裁判,并体现类案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案思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23日印发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3—227号),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包含五件抗诉案件。检例第223号明确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公章行为的性质需综合盖章情形与合同目的判断,相对人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担保无效,法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加盖公章担保、保证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偿献血报销与医美欺诈中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分歧,可与同类民事监督实务相互参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28至232号共五件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经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个案例均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且各自对应不同的检察职能组合与办案方法,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的参照样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9—222号),主题为证券犯罪。检例第219号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债券”,并对中介组织人员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分别认定欺诈发行债券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疑难问题,回应私募债券定性、避损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跨市场操纵追缴等实务争议,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