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法院以"调解+履行"实质性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近日实质性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中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马某某及案外人无责任,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马某某提起诉讼。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近日实质性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中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马某某及案外人无责任,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马某某提起诉讼。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在终本案件清理专项行动中,成功化解一起跨越近三十年的陈年积案。1998年某服装公司向老黄借款5万元,老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999年判决生效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长期处于终本状态。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新财产线索后,老蔡主动联系法院并当场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剩余欠款,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结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机动车"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认定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对方因紧急制动摔倒受伤的各项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对方自担30%。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指出,"交通事故"不以车辆发生物理接触为构成要件,存在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即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示,守法驾驶是安全第一道防线,"没碰上就不用赔"系常见法律认知误区。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外卖骑手雇主责任险理赔案件。骑手陈某在投保当日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产生医疗费39291.85元,经另案诉讼获赔11787.56元后,向保险公司主张全额理赔144291.85元。法院认定雇主责任险属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规则,扣除已赔金额后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合计116673.86元,驳回超出实际损失部分。双方服判息诉。
河北省沙河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多家规模化养殖场露天堆放粪污、污水直排等污染问题立案调查,今年8月28日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养殖场限期整改并推动对全辖区规模化养殖场全面排查。截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案件结案。检察机关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认定违法行为持续至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认定委托包装空壳公司、伪造经营数据骗取银行贷款的合同自始无效。2025年,王大委托李二收购并包装空壳公司以获取信贷,转账支付20万元,因贷款未获批引发诉讼。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定该委托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决李二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全额返还20万元。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认定事故系地锁故障与车主操作不当共同引发,判决车主谈某承担60%、充电桩运营公司承担40%的民事责任,运营方赔偿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约8000元。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认定已满56周岁的殷奶奶长期承担照料孙辈等家务劳动,该劳动客观上替代了市场化家政服务、具有劳动利益价值,判决支持其误工费8650.19元。法院明确,误工费填补的是因伤导致的劳动利益减损,不以是否取得社会劳动工资收入为唯一认定标准。尹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灵西人民法庭庭长周慧近日在庄陈社区一棵百年古槐树下公开巡回审理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张某、邱某等拖欠2025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期间的物业费并要求承担违约金,业主则以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情侣分手后民间借贷纠纷案,认定恋爱同居8年期间欠条项下19005.22元及购车大额转账401598元为借款,判令被告杨英返还上述款项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张帅关于"520"以外其余多笔转账为借款的诉请。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零元购"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胡某参加商家"排队免单"活动,花费两万余元购买商品,排名第36名,按规则应获80%返款,商家却以"活动总人数未达标"为由多年拒退。法院查明商家未建立活动台账、未记录参与人数与排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规定主持调解,商家自愿退还胡某16000元,胡某撤回起诉。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认定夏令营、外语培训等超出基本教育范畴的费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不属于抚养费法定分摊范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判令张某支付拖欠生活费73500元及教育费1222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课外培训等提升型消费不在教育费强制分摊范围内,直接抚养方选报前应与非抚养方协商一致。
湖北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判决一起信用卡资金转贷纠纷案,认定荣某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借王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院认为信用卡额度属银行授信资金,并非持卡人自有资金,转贷行为扰乱金融信贷秩序,合同及约定利息自始无效。经核算,扣除借款当日回转的三万元"辛苦费""还款保障金"后,判决王某返还剩余本金三万余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化解一起3万元民间借贷纠纷。2024年9月黄某因资金周转向好友曾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曾某于2026年9月诉至法院。法院干警多次电话沟通疏导后,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组织调解,黄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付清全部欠款,曾某自愿放弃利息主张并在线提交撤诉申请,昔日好友关系得以修复。
湖北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张某投保多年后要求解除三份保险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费27670元。法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认定超出犹豫期后退保仅退还现金价值,判决保险公司退还两份有效保单现金价值合计5993.6元,驳回全额退保请求。二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张某申请再审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一起标的额超两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建设公司诉请房企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停工损失,房企反诉主张质量问题需鉴定。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背靠背"释法与"面对面"协商,促使双方达成继续履行原合同的调解协议,房企先行支付200万元工程款并撤回反诉,建设公司随即结清材料款与工人工资,项目恢复施工。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器材经销部为某建材公司完成管材供货及安装后,对方拖欠货款83437元、安装费20550元、税费1040元,合计105027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郭彩霞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建材公司分两期支付所欠货款。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认定业主张某在小区内部道路因地砖松动摔伤构成十级伤残,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张某自担30%责任。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认定松动路面属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未尽维修养护及设置警示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坪坝营人民法庭日前调解一起合伙亏损转化型民间借贷案件。杨某与吴某原系合伙关系,吴某因合伙亏损自愿向杨某出具5万元借条,仅支付3500元后未再履行,杨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释明合伙清算后借条构成转化型民间借贷,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每月向杨某支付1000元直至剩余款项清偿完毕。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小院提升行动"案例,介绍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41名干警通过三级检察院联动办案,推动694万元专项维修资金落实,督促保护鸭绿江浮桥遗址,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该院坚持"小案不小办",近三年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酬及工伤赔偿款40余万元,并建立传导式培训机制,已有10余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
张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宠物自动喂食器并选购"2年只换不修"延保服务,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后,商家以"换新限额"为由要求补差价才换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换新限额"条款属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商家未以显著方式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条款不纳入合同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近日执结一起进入执行程序已逾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积案,标的额四十余万元,仅剩尾款未履行。被执行人携近四万元现金赶到,余款同步线上转账,当晚全部手续办结。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托智慧庭审平台,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启动云端线上审理,承办法官冯慧君通过线上沟通促成双方当庭达成一致还款协议并线上签字确认。针对金融类案件当事人地域分散、到庭率低等问题,该院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办案机制,以科技赋能审判,高效批量化解金融纠纷。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三河口人民法庭针对一起被告失联两年的小额民间借贷纠纷,适用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张某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倒逼其主动现身并全额清偿千余元欠款;鉴于双方均在外省务工,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调解群组织双方在线达成协议并当场完成转账还款,实现足不出户结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直播带货合同纠纷案,判决直播公司乙公司退还甲公司保量出场费19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因乙公司违反排他约定为竞品带货,酌定支付违约金2万元。法院认定,直播时长、销售业绩均未达标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保量出场费计算方式结合实际成交金额退还差额;为竞品带货构成违约,应综合带货金额、商业价值等因素酌定违约金。该判决已生效。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判决醉驾撞树身亡的田某自担95%责任,组织者黄某因疏于照护担2%、其余6名共饮者共担3%,提前离席的李某免责;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同饮人代订摩的不等于履行照护义务,以危险是否实质排除为判断标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按过错程度酌定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共10个,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依托"法院+商会"联动机制化解建筑等行业货款拖欠纠纷。案例通过"先解冻+分期付"等调解方式化解"三角债",并引入履约保障机制督促自动履行,15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廷海近日就"十五五"开局之年如何践行"民生为大"接受专访。顾廷海介绍,今年1月至8月重庆三级检察院共办理涉民生案件1.2万余件,聚焦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相关案件362件。围绕"渝检新枫"品牌、渝检护"未"实践中心建设及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持续发力,深化"检护民生"工作,护航超大城市治理。
2026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强调,要立足民事检察监督实践,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高质量推进研究基地建设,推动检校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研究格局。最高检有关部门、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四川省检察机关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三个维度持续发力,今年上半年规范运用调查核实权办理民事案件319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5件,办结虚假诉讼案件230件、涉及金额1.57亿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2025)最高法知民终263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中明确,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垄断案件,界定相关地域市场应以流转范围和生产经营特点为基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耕种条件及成本,按需求替代分析法判断替代关系,不得简单以单一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行政管理边界为限。
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一体联动,促使一起历时六年的工伤赔偿执行纠纷案达成和解。2020年老王因公受伤致残,2023年法院判雇主小陈赔偿24万余元,因小陈在诉讼前后将房产转让给女友小张致执行不能,老王先后提起撤销权之诉均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释〔2026〕19号《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二十四条,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是首部系统规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推荐理由:结合条文逐条解读民刑交叉案件的受理、合同效力与担保责任新规则,为债权人、担保人和企业的诉讼策略提供对照路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6年9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共25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9月27日发布法评,对2026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进行解读。
推荐理由:对照既有规则逐条梳理新规承继、扩张与新增内容,并以代理案例说明对担保权实现、以刑阻民抗辩、合同效力评价的实际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2023)最高法知民终959号案中明确,侵害专利权纠纷一审关于停止侵害的判项并无不当,但涉案专利权在一审裁判后因保护期限届满等其他法定情形终止的,一般无需撤销一审关于停止侵害的具体判项,仅需在事实查明部分载明涉案专利权利效力变化情况,并视情在裁判理由部分写明停止侵害的责任期间。
最高检于9月24日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5件,其中山东东营市检察院诉某中医药公司及籍某贵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法院判处涉案公司、股东及销售代理董某伟连带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共计358.52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已生效。检察机关将未被刑事追诉的销售代理依法纳入民事公益诉讼追责范围,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人格混同股东的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经2025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55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9月20日公布,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文号为法释〔2026〕19号。
推荐理由:原文明确了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衔接与中止、刑事事实预决效力及合同效力认定,可直接对照审查现有同类案件的处理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5年8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55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9月22日起施行,法释〔2026〕19号。
推荐理由:司法解释首次系统规定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衔接与实体责任划分,可对照此前分别审理的实践比较裁判思路变化。
2026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共6件,涵盖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