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
第 441–451 条 · 共 451 条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16〕373号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财产调查与告知程序,要求制作并公开裁定书,规定申请执行人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可申请恢复执行。原文链接:http://blyqf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18/10/id/4405304.shtml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财产调查要求、裁定公开及恢复执行机制,为法院规范执行程序提供操作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发〔2006〕11号《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开设执行款专户,实行专项管理、逐案登记和支付审批,并明确款物保管、返还及案件移交要求。
推荐理由:该规定明确执行款专户、逐案登记、支付审批及款物移交要求,可供核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明传〔2008〕1223号通知,明确申请复议仅适用于2008年4月1日后作出的执行行为,规定案外人异议救济途径及当事人先提异议再申请复议的程序要求。
推荐理由:明确执行行为异议、复议与案外人异议的程序边界及适用时间,便于办案中准确选择救济路径。
西充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成功冻结甘肃某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6万余元。该院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并在自开展“充锋”专项行动以来查控230起案件、查询标的总额1047万元。司法网络拍卖自2016年7月引入以来累计成交3200多万元,平均溢价15%,并执结案件29件。
推荐理由:文中以查控系统和司法网络拍卖的实际数据呈现信息化手段对执行工作的具体支撑。
西充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并对异地银行存款成功冻结236万余元。该院依托“总对总”“点对点”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自“充锋”专项行动以来已查控230起案件,查询标的总额1047万元,通过冻结、扣划执结42件。
推荐理由:呈现执行查控系统与司法网络拍卖的并行实践,可供比较其对财产查询和执行效率的改善。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第47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刊,通报涉民生案件夜间集中执行和宜兴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专刊披露2013年以来宜兴法院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47件、判决15件21人,并介绍“拒执罪”移送常态化机制及多部门联动网络。原文链接:https://zy.wxfy.gov.cn/article/detail/2018/05/id/3862060.shtml
推荐理由:专刊集中呈现无锡法院的夜间集中执行、拒执犯罪打击及多部门联动机制,并披露相关案件与执行数据。
芜湖经开区法院对杨某在解除同居关系后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不予支持,因其诉请并非直接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法院指出,亲子鉴定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从严掌握;一方拒绝鉴定时,可依法运用证据推定,但亲子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判案的唯一证据。
推荐理由:该案厘清了直接申请亲子鉴定与申请确认亲子关系的程序区别,并说明拒绝鉴定情形下证据推定的适用边界。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财产保全案件司法解释,规范财产保全的申请、担保、审查、执行和救济程序。该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共29条。原文链接:http://ncx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18/04/id/3282620.shtml
推荐理由:集中列明财产保全申请、担保、审查期限、执行措施及救济程序,可作为核对相关办案要件的规范文本。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解读法官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权益保障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司法体制改革内容,并提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等下一步安排。
推荐理由:以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主线,呈现改革进展、配套机制及各地数据,便于把握制度衔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释〔2017〕5号,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该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录音录像的设备配备、存储归档、查阅复制、保密管理和法律责任,并允许经当事人同意以录音录像替代简易程序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原文链接:https://dcxf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17/02/id/5439895.shtml
推荐理由:该规定统一了庭审录音录像的录制、存储、查阅和使用规则,并明确智能语音识别及简易程序案件笔录替代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文件规范庭前会议和普通审理程序,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及鉴定人出庭、繁简分流等要求,并提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推荐理由:文件细化庭前会议、庭审实质化和证据审查规则,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改革提供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