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2月24日印发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71—174号,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71号围绕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由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与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国家药监局将右美沙芬转为处方药并纳入网络禁售清单。
推荐理由:第四十三批四案均给出承办层级与处置结果,可对照检例编号核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履职路径。
按内容形态追踪: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发布、案例评析、裁判结果与业务数据通报、拒执与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2月24日印发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含检例第171—174号,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71号围绕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由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与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国家药监局将右美沙芬转为处方药并纳入网络禁售清单。
推荐理由:第四十三批四案均给出承办层级与处置结果,可对照检例编号核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履职路径。
崇左市江州区法院快速执行一起抚养费案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于2023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团队调查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后将其拘传到案,被执行人支付了几年来的第一笔抚养费20000元。原文链接:https://czjz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42667.shtml
推荐理由:江州区法院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立案、流转并促成执行和解,使被执行人支付了此前拖欠的部分抚养费。
江阴法院在江苏法院系统首次查封执飞中的民用航空器,对一架CESSNA208型多用途飞机采取查封措施。法院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同时停止向被执行人支付后续租金;如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启动飞机处置程序。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了对执飞中民航飞机采取查封措施时,兼顾持续使用、妥善保管和停止支付后续租金的执行安排。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于1月19日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工程款120余万元,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该院于1月18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依托审理阶段财产保全扣划款项,并协调银行优先办理,从立案到执行款拨付用时不足24小时。执行款到账后,申请执行人随即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推荐理由:安次区法院披露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从申请执行到款项拨付不足24小时的办理过程,呈现财产保全、银行协同与优先执行的衔接路径。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结该院首例类个人破产案件,批准《债务清偿和解方案》,使类个人破产程序全部完成。14家债权人申报债权4689.26万元,最终确认无异议债2883.53万元,核减债权1805.73万元。新吴法院据此建立案件识别、案件分流、案件核查三个板块及营运价值识别、整体分流、信用核查与修复机制,通过府院联动推动困境自然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推荐理由:该案完整呈现案件识别、分流、核查与信用修复机制,为困境自然人市场主体类个人破产程序的规范化办理提供可借鉴路径。
深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认定被继承人的外甥女代位继承舅舅遗产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无遗嘱且未留有子女,其160000元存款及承包地租赁费被弟弟支取。法院追加外甥、外甥女为原告,外甥放弃应得份额后,相关款项由被继承人的哥哥、二姐及外甥女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额;判决生效后,被告已主动履行义务。
推荐理由:案件以外甥女代位继承舅舅遗产的争议,呈现《民法典》扩大代位继承范围后的裁判适用,可供同类遗产继承纠纷参考。
靖安法院发布郭某诉余某合伙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驳回郭某要求余某支付320,000元合伙经营损失的诉请,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认为,郭某未充分证明320,000元均属合伙债务,也未证明其以个人财产实际清偿该债务。
推荐理由:本案明确合伙人追偿合伙债务需证明债务性质及实际清偿情况,可供合伙清算类纠纷参考。
和龙市人民法院判决幼儿园对4周岁幼儿李某在园内滑倒受伤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幼儿园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受伤,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推荐理由:案件通过裁判厘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时的过错推定责任,并说明幼儿园看护管理义务的认定边界。
无锡中院将2起执行案件移送宜兴法院审查,宜兴法院随后将2家关联公司纳入合并破产清算,依法审结4家企业破产清算案。法院通过整体资产挂拍变现和协调租户、占用人搬离,清偿89.2%的金融债权、全额清偿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消解4家公司债务合计2.13亿元并化解20件执行不能案件。该案被评为无锡法院2020年度十大破产案例,并于2022年入选江苏法院“执转破”优秀案例。
推荐理由:材料完整呈现两级法院联动移送、关联企业合并清算及资产处置过程,可供研究执转破案件中的程序衔接与资产变现方法。
无锡市滨湖法院在1.5亿元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对被告普通账号、信用资金账号及所持股票采取额度冻结和可售性冻结,并在原告确认收款后分段解封、重新冻结。该案最终连续3天完成解封,被告通过股票交易支付原告全部款项,法院同时控制了资金挪用风险。
推荐理由:案件采用额度冻结与分段解封并行的保全方式,为兼顾债权实现、证券交易与资金风险提供了可复用的操作思路。
汪清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勘测调解一起邻里土地边界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办案人员利用GPS定位、面积测量和木桩标记确认土地范围,后又应当事人申请使用米尺、丈杆逐一测量,历时4小时查明被侵占的三根垄耕地。83岁的类某认可测量结果后自愿撤诉。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了结合GPS定位与传统实地测量查明土地边界的调解过程,为处理农村地界纠纷提供了具体办案思路。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郑州某有限公司向江西某有限公司支付49,081.2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邓某某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同时说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负有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未能举证应承担连带责任。
推荐理由:案例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时的连带责任规则,可供处理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及公司债务纠纷参考。
靖安县法院判决江西某某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某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案涉自动耳带口罩机质量、性能不合格,支持退还货款918,000元,并酌定赔偿残次品损失及赔偿费40,000元。法院认为,非标设备虽无国家或行业标准,仍应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设备无法正常生产合格口罩,构成质量瑕疵。
推荐理由:本案针对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非标设备,以合同目的和质量鉴定意见认定设备不合格,支持退货退款及部分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19日印发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62-165号),主题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涵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及检察监督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通过抗诉纠正对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限缩解释,并明确公益诉讼可适用惩罚性赔偿与监督和解协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将检例第166号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指导性案例发布。
推荐理由:案件办理跨度长、覆盖跨省流域治理,可为同类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的办案组织与协同机制提供参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7月21日印发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8—161号),主题为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并于8月29日对外发布。
推荐理由:四件案例均聚焦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可对照大检察官主持、检察听证前准备与简易听证等不同场景,比对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的办案路径。
正定县人民法院通过调查工程款、依法冻结到期债权并协调投资公司等单位,成功执行到位13名申请人工资款共计33万余元。案件源于建筑公司拖欠多名村民劳动报酬,调解协议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执行法院经多方调查发现其工程款留存情况,最终将调解书确定的工资款悉数执行到位。
推荐理由:案件涉及府院联动核查工程款并冻结到期债权,呈现了劳务工资纠纷执行中通过多方协调突破财产查找难点的路径。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双方实际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而非真实商品房买卖关系。案件涉及4,412.8742万元借款及117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掩盖借贷目的而无效。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就借款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推荐理由:案例通过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还原真实交易关系,为识别商品房买卖担保民间借贷及依法申报债权提供裁判思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6日经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21日印发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0—153号),主题为新型毒品犯罪。
推荐理由:四件案例围绕新型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既遂标准、欺骗他人吸毒和原生植物提炼等争议问题给出具体认定方法。
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终审判决判令被执行人赔偿经济损失7500元。2022年5月24日,法院会同新安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及综合执法队现场强制执行,拆除围墙并清运物品。5月31日,争议土地恢复原状并交付申请执行人周某,案件执行完毕。
推荐理由:本案展示了院长调度、多部门现场协作与文明执行并行的执行路径,可供相邻关系纠纷化解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