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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与裁判通报

按内容形态追踪: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发布、案例评析、裁判结果与业务数据通报、拒执与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最新精选

第 721–740 条 · 共 820 条
6月13日周四
5月28日周二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79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5—208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日印发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包含检例第205—208号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以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起诉期限扣除、外嫁女继承与烈士子女补助四案,集中说明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中常见法律适用错误的纠正路径。

5月15日周三
  1. 白山市江源区法院35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给予梁某5万元司法救助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梁某5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其因疾病、债务及家庭生活困难面临的压力。执行法官在多次上门调查和精确评估后认定梁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协助其准备申请材料。该案源于梁某与白山市江源区某公司的借款纠纷,法院此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了“执行+司法救助”模式及主动调查、协助申请等具体做法,可为困难案件的延伸司法服务提供参考。

5月14日周二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6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9—21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23日印发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主题为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及刑事追诉标准,含检例第209—212号共四件案例。

    推荐理由:四个案例覆盖多次盗窃、虚假诉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组织卖淫等常见争议场景,可直接对照理解罪与非罪及复议复核审查要点。

4月30日周二
  1.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39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执结24件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4件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安排专人专管被执行人财产并开展释法说理,促成被执行人主动支付农民工报酬。系列案件21天内成功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推荐理由:法院通过查控财产、释法说理和专人专管,展示了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从判决到执行的具体实践。

4月15日周一
  1. 衡水市武强县法院45

    武强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案件并解决存款支取难题

    武强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案件,为患病老人指定监护人,化解家属代为取款受阻的难题。法院简化立案、程序并提供上门服务,现场送达判决书后,张某顺利支取父亲名下存款。文章同时说明该特别程序的申请人、管辖法院及诉讼费用等事项。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了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办理方式,以及指定监护后由监护人代理支取存款的实践路径。

4月11日周四
  1. 衡水市深州市法院35

    深州市人民法院拘传失信被执行人促成60000元工资兑现

    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申请人提供线索后赶往工地,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刘某在前往拘留所途中筹得60000元,用于偿还9名申请人的工资。

    推荐理由:通过被执行人现身后的拘传、释法明理和失信后果告知,呈现法院推进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的具体过程。

3月26日周二
  1. 雅安市中院37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执行不能典型案例第一期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执行不能典型案例第一期,披露石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石棉县某某火锅酒楼行政非诉执行案。汉源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其火锅店已停业,经营者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正在服刑,故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推荐理由:本案呈现行政处罚与刑事罚金财产执行交织情形下,法院经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后认定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执行路径。

3月21日周四
  1. 无锡市中院46

    宜兴市人民法院对恶意毁坏法拍房的被执行人郑某司法拘留15天并赔偿3万元

    宜兴市人民法院在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故意损坏司法拍卖房屋的被执行人郑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郑某在房屋拍卖成交并过户后,因不愿交房而损坏地板、吊顶和门框等固定装饰,双方协商由郑某赔偿买受人杨先生3万元损失。

    推荐理由:案例明确被执行人恶意毁坏司法拍卖房屋的法律后果,可为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腾退和交付工作提供具体参照。

3月14日周四
  1. 红河州红河县法院40

    红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红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出借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一案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没收违法所得。李某共获利3000元,其银行账户当日交易流水贷入51万余元,涉及17名被害人,其中4万余元系诈骗资金。法院还利用“共享法庭”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讲解“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法律适用及反诈防骗方法。

    推荐理由:该案结合出借银行卡帮助诈骗结算的行为认定与量刑结果,呈现了“帮信罪”的具体裁判尺度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

3月1日周五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7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2日印发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0—204号),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包含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推荐理由:明确隔空猥亵与线下强奸应分别定罪并数罪并罚,并给出涉众网络诈骗、帮信等案件分级处置与数字检察方法。

1月18日周四
12月21日周四
  1. 雅安市中院41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刘某林申请执行孟某定金合同纠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刘某林申请执行孟某定金合同纠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芦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2日作出(2023)川826民初473号民事调解,约定孟某退还定金并支付损失费、违约金;调解书生效后,孟某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案件还辨析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并明确被执行人后续具备履行能力或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推荐理由:通过本案梳理财产调查、终本结案及恢复执行规则,并辨析“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适用边界。

11月23日周四
  1.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49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扣押异地涉案车辆并返还申请人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赴北京找到并扣押一起占有保护纠纷案的涉案车辆,已返还申请人刘某,案件仍在进一步执行过程中。该案源于2013年刘某出借金杯汽车后长期未获归还,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占用费。安次区法院执行局称,今年以来持续采取线下线上执行措施,多次跨市跨省开展异地强制执行。

    推荐理由:案件通过申请人提供车辆线索开展异地扣押,为查找失踪车辆和推进执行提供了具体案例。

11月13日周一
  1.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37

    安次区法院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被执行人当场给付6300元

    安次区法院近日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支付劳动报酬6300元,并交纳执行费和诉讼费。法院于2023年4月立案审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10月31日,承办法官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线索扣押车辆、传唤被执行人,双方于当晚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

    推荐理由:案件通过财产查控、线索核查、车辆扣押和释法明理推动履行,为办理小额劳动报酬执行案件提供了具体路径。

11月6日周一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7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聚焦假释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5—199号),经2023年9月22日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围绕假释监督主题发布。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覆盖大数据筛查、禁止假释范围、单位犯罪财产性判项、刑期折抵及虚假材料排除等假释监督难点,可对照本地办案实际借鉴审查路径。

10月20日周五
  1. 上饶市鄱阳县法院46

    鄱阳法院送达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判决并开展禁渔普法

    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莲湖人民法庭联合莲湖乡人民政府开展禁渔主题普法活动,并向10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书。2022年,11名被告人在鄱阳湖无念岛附近水域非法捕捞34次,共计获利8万余元并造成渔业资源损害,案发后共缴纳生态修复金151410元;法院还通过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宣传解释非法捕捞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

    推荐理由:鄱阳法院将非法捕捞案件刑事判决送达与案发地禁渔普法结合,为基层法院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实践样本。

10月12日周四
  1. 宜宾市屏山县法院37

    屏山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15万元民间借贷诉讼请求

    屏山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甲女要求被告乙男归还1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民间借贷合同以出借人实际交付钱款为生效条件,结合协议落款时间与书写时间不符、原告无法证明15万元现金来源及双方聊天中称借款不真实等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

    推荐理由:借条签字与款项实际交付并非同一事实,协议落款矛盾、现金来源和聊天陈述成为判断借款是否真实的关键。

9月15日周五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6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聚焦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7日印发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91—194号),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检例第191号针对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认定与商标延续性注册适用条件,明确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一般应开展类案检索。

    推荐理由:本批案例覆盖商标近似认定、著作权虚假诉讼、网络侵权与芯片反向工程四个常见场景,可作为同类案件办理时的参照标准。

9月6日周三
  1. 临汾市中院39

    尧都区人民法院拘留葛某15日处理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事件

    尧都区人民法院于8月16日对在执行局立案大厅长时间大声喧闹且不听劝阻的葛某予以拘留15日。法院认为其行为妨碍执行职务并扰乱工作秩序,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提醒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推荐理由:尧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扰乱法院工作秩序事件的处置过程及拘留决定,并援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说明行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