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再审调解“同人作品第一案” 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就“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持再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全面和解。
推荐理由:广东高院围绕同人创作边界组织再审调解,为同类文学创作与著作权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处置路径。
按内容形态追踪: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发布、案例评析、裁判结果与业务数据通报、拒执与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就“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主持再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全面和解。
推荐理由:广东高院围绕同人创作边界组织再审调解,为同类文学创作与著作权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处置路径。
赫章县人民法院近日赴湖南省永顺县某村执行案件,追回被村民扣留的案涉挖机并交付给申请人金某。2024年10月案件判决徐某等人返还挖机并支付租金至返还之日止,2025年3月金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员经现场调查后联系当地派出所,并由当地党委政府、综治中心和村委会组织调解,最终促成赔偿协议并完成交付。
推荐理由:赫章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调查并联动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和村委会调解,化解跨省执行中的扣留障碍并完成挖机交付。
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管某在2024年3月至2025年1月间虚构体育训练费、日语学费及“保涨分”费用等名目,骗取19名学生或家长共计人民币16.43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判决已生效并持续追缴违法所得。
推荐理由:案件披露教师虚构收费项目骗取学生及家长财物用于赌博的路径,并呈现自首及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等量刑情节。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处罚决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且拒不到庭的第三人罚款8000元,对在签署《保证书》后仍作虚假陈述的四川某建筑公司罚款100000元。法院认定相关行为妨害民事诉讼活动,分别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证据规定予以处罚。
推荐理由:该案明确了逾期举证与虚假陈述的处罚依据,并披露个人及单位罚款金额,便于对照民事诉讼诚信要求。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判决驳回股东要求公司支付退股股金及逾期利息的诉请,认定双方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不符合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二条指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受到严格限制,股东退股及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脱离法定情形和程序随意约定。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指出股东退股协议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时将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76元,责令沈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4176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区分公民个人信息交易行为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并载明判决结果及个人信息保护提示。
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朱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决现已生效。法院认定其于2024年11月10日在青弋江竟河村河段使用电捕鱼方式捕捞水产品1.3千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禁渔区、禁渔期及禁用捕捞方式的认定标准,并呈现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决某茶社对其玻璃坠落砸伤吴某双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771元。法院认为,大风虽是诱因,但茶社作为管理人不能证明门窗玻璃等设施不存在过错;吴某作为路人无法预见坠落情形,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判决支持误工费2535元、护理费986元、营养费300元、交通费50元和司法鉴定费900元,未支持精神抚慰金5000元。
推荐理由:法院通过玻璃坠落致路人受伤案件,明确极端天气不能免除商铺对门窗设施的安全保障与赔偿责任。
双清区人民法院通过协商及“活封活扣”执行涉企工程款案件,使湖南某无人机公司立案不到一周拿到400余万元执行款。法院此前判决邵阳某公司支付400余万元工程款,并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意见》,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分类开展执前督促和破产重整等业务。今年以来,该院走访企业56家,提供法律咨询64次,为企业追回欠款1.68亿元,移送8家企业破产重整,并为22家诚信企业修复信用。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法院通过经营影响评估和分类施策审慎执行,兼顾涉企案件履行与经营运转的实践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7日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共6件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案例涵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拒执犯罪风险预告和涉小区车位执行,并细化相应适用条件与实施方法。
推荐理由:6件案例覆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及规范文明执行,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具体指引。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认定三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建设项目工地采矿销售,分别被判处罚金并适用缓刑,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法院同时明确,项目工地直接施工开采砂岩矿用于工程建设不属于非法采矿,但擅自采矿并对外销售构成非法采矿罪。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推荐理由:案件厘清建设项目工地内砂岩矿的资源属性,明确直接用于工程建设与对外销售的非法采矿认定边界。
赫章县人民法院赴湖南邵阳开展诉前调解,帮助包括郑某某在内的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务费共计21420元。2025年6月5日,郑某某向赫章县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感谢法官不远千里协助维护其与另外11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推荐理由:材料展示了跨省协作破解送达难并通过调解追薪的处置路径,可为同类农民工欠薪纠纷提供参考。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一起暑假工劳动纠纷案,认定学生小杨与某乳业公司形成一般劳务关系,某乳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该公司未签订合同、未购买保险且管理存在过错,同时结合取货工具、工作环境和损伤部位,认定小杨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亦有一定过错。
推荐理由:法院结合学生身份、梯具状况及取货过程划分责任,可为暑期兼职受伤赔偿案件提供裁判参考。
南陵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宣判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7602元,其他三名被告不承担责任。法院根据烟头自上而下落至阳台棉被的推断、监控录像及赵某某抽烟和乱丢烟头的自认认定其为侵权人,并对实际损失进行核算。判决后,被告服判息诉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推荐理由:法院结合烟头抛落方向、监控录像和当事人自认认定侵权人,并按实际损失核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21日印发第五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33-237号),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五件案例:一是曹某等诉河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奖励诉讼监督案。
推荐理由:以五个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例说明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裁判,并体现类案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案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7日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指导性案例251号至256号构成首批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案例明确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拒执犯罪风险预告及小区车位分零拍卖等做法,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指引。
推荐理由:案例集中梳理提级执行、集中执行、保全扣划及车位分零拍卖等可操作方法。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公开一则房屋买卖合同定金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刘某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致谢。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须返还额外定金,驳回范某对刘某的诉讼请求;此前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张某已向范某返还定金2万元。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中介越权签约引发定金返还争议时,法院通过释法明理促成返还并依法驳回无依据诉请的处理路径。
故城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军属欠薪案,通过优先立案、指派法律援助人员、调查取证和督促履行保障当事人权益。法院支持韩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已主动履行全部欠薪;故城法院还公布涉军维权热线12368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咨询渠道。
推荐理由:案件呈现涉军家属欠薪纠纷中优先立案、法律援助、快速审理与执行跟进的工作衔接方式。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夹沟法庭于2025年3月26日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武某某一次性支付拖欠抚养费六万元。武某某此前未完全履行生效调解协议,承办法庭通过调查财产线索、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促使其履行付款义务,并承诺今后按约支付。原文链接:http://szyq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3/id/8765659.shtml
推荐理由:本案呈现承办法庭从调查财产线索、释法明理到督促一次性履行抚养费的执行路径,可供涉民生执行工作参考。
邵东市人民法院通过周末执行,促成被执行人侯某当晚缴纳10万元,申请人张某收到赔偿款,该案执行完毕。2024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13件,执行到位金额1274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09万元。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周末双向推进沟通与传唤、促使被执行人当晚缴纳10万元的具体执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