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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与裁判通报

按内容形态追踪: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发布、案例评析、裁判结果与业务数据通报、拒执与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最新精选

第 781–800 条 · 共 917 条
3月26日周三
  1. 邵阳市邵东市法院44

    邵东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伤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缴纳10万元

    邵东市人民法院通过周末执行,促成被执行人侯某当晚缴纳10万元,申请人张某收到赔偿款,该案执行完毕。2024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13件,执行到位金额1274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09万元。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周末双向推进沟通与传唤、促使被执行人当晚缴纳10万元的具体执行过程。

  2. 永州市零陵区法院63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前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认为,涉案A房产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对房屋的处分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且房产未过户至甲名下,甲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推荐理由:案例厘清了离婚协议中的房屋分割约定不能对抗强制执行的情形,以及案外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判断路径。

3月21日周五
  1. 吉安市新干县法院43

    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处师某辉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期徒刑二年

    新干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师某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法院认定其明知系无正规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购进并销售,销售金额25万元,非法获利2万元,判决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推荐理由:本案明确明知产品不合格仍购进销售的定罪标准,并披露销售金额、违法所得及量刑情节。

3月18日周二
  1. 芜湖市南陵县法院36

    南陵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超市员工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人民法院报》报道,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超市员工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南陵某超市团购服务科科长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销售协议获取“提货券”并折价出售,共侵占超市资金339万余元。

    推荐理由:梳理伪造、变造销售协议骗取提货券的资金链与职务便利认定,为同类职务侵占案件提供裁判事实参考。

  2. 永州市零陵区法院52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瑜伽馆未经同意使用小杨照片侵犯肖像权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肖像权纠纷,认定某瑜伽馆未经小杨同意将照片用作抖音账号背景并通过微信宣传,侵犯了小杨的肖像权。法院判令瑜伽馆在抖音账号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消除影响,酌定赔偿小杨1000元。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未经同意将他人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构成肖像权侵权,并具体说明赔礼道歉和损害赔偿的裁判依据。

3月13日周四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75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23日印发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3—227号),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包含五件抗诉案件。检例第223号明确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公章行为的性质需综合盖章情形与合同目的判断,相对人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的担保无效,法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推荐理由:五件案例均围绕加盖公章担保、保证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偿献血报销与医美欺诈中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认定分歧,可与同类民事监督实务相互参照。

3月5日周三
  1. 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35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赴广东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赴广东清远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罗某实施司法拘留。执行团队依据2月27日获得的开庭线索,跨越400多公里赶到现场;该案涉及罗某自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向申请执行人罗某英借款350000元且未按期偿还。冷水滩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并兼顾善意文明执行与执行力度。

    推荐理由:材料完整呈现线索发现、跨省赶赴现场、释法析理及司法拘留的执行链条,可供研究异地协同执行的操作路径。

3月1日周六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80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28日印发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检例第228至232号共五件案例,主题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经2025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发布,供各地参照适用。

    推荐理由:五个案例均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且各自对应不同的检察职能组合与办案方法,可作为办理同类案件的参照样本。

2月24日周一
  1. 九江市修水县法院49

    修水县人民法院调解原配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纠纷

    修水县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认定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无效。法院经庭前调解,双方确认由受赠方分期返还受赠财产15万元。

    推荐理由:案件梳理了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效力认定,并呈现通过庭前调解促成分期返还的具体路径。

2月21日周五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78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3日发布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9—222号),主题为证券犯罪。检例第219号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债券”,并对中介组织人员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分别认定欺诈发行债券罪共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推荐理由: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证券犯罪疑难问题,回应私募债券定性、避损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计算、跨市场操纵追缴等实务争议,可作为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1月20日周一
  1. 芜湖市南陵县法院39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决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陈某甲、陈某乙销售伪劣产品案,维持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二人在2018年至2022年间共同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金额共计973854元;一审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夫妻共同销售假冒卷烟的金额、犯罪认定及二审处理结果,可供了解涉烟犯罪裁判尺度。

1月7日周二
  1. 贵州贵定县人民法院43

    贵定县人民法院审结跨境电信诈骗案,14名被告人获刑

    贵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渡至缅甸并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处熊某坤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法院认定相关人员分别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推荐理由:案件涵盖偷渡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认定,可为跨境务工人员防范涉诈犯罪提供参考。

12月30日周一
  1. 新余市中院36

    新余中院通过执前督促与和解促使企业追回100万元

    近日,新余中院通过执前督促和执前和解,促成某科技公司追回100万元合同款。某单位经仲裁裁决应支付合同款及违约金合计120余万元,裁决生效后未履行;执行法官告知不履行后果并协调双方调解,最终由被申请单位支付100万元并履行完毕,申请人放弃剩余债权。

    推荐理由:案件完整呈现了执前督促、告知后果与背靠背调解的衔接过程,为同类涉企执行案件的早期化解提供可参考做法。

12月27日周五
  1. 永州市零陵区法院63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虚拟货币抵债未果不能要求返还现金价值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还款未果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判决驳回要求返还3000个虚拟货币现金价值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也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双方亦未就虚拟货币代偿金额达成合意。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及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风险,为处理虚拟货币抵债和不当得利纠纷提供裁判思路。

12月25日周三
  1. 普洱市澜沧县法院45

    澜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并当庭判决

    澜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法院认定其明知厂区棚顶存在高处坠落隐患,仍组织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的被害人等7人施工作业,导致被害人刀某某从8米高处坠落死亡。澜沧县人民法院并就施工监管、从业资质及劳动者拒绝违章冒险作业等责任作出提示。

    推荐理由:案件呈现了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及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兼具刑事裁判与合规提示价值。

12月11日周三
  1. 衡水市武强县法院43

    武强法院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终本案件,冻结存款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完毕

    武强县人民法院通过持续查找财产线索、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推动一起近三年终本案件于2024年11月27日执行完毕。法院已冻结被执行人3万元存款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另通过亲属筹集资金偿还7万余元,剩余189644元赔偿款已履行完毕。

    推荐理由:案件展示终本后持续查找财产线索并通过拘留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的执行过程。

12月10日周二
  1. 赣州市安远县法院36

    安远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0日在版石镇人民广场巡回开庭,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叶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非法资金,涉案流水450万余元,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庭审后,承办法官和干警围绕“帮信罪”开展以案释法,提醒群众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增强反诈意识。

    推荐理由:案件公开旁听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呈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审理、宣判和反诈普法安排。

11月13日周三
  1.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指导性案例85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8日印发通知,将检例第2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

    推荐理由:以检察机关跨省一体化办案为样本,展示公益诉讼如何破解跨区划流域治理标准不统一的难题。

11月11日周一
  1. 芜湖市芜湖经开区法院40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困难家庭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一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的被救助人代奶奶一家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法院经走访和审委会讨论,考虑申请人家庭收入及未成年人生活需要后作出救助决定。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了司法救助金助力困难家庭的基本案情、审查过程和发放结果,可供了解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的救助实践。

10月24日周四
  1.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47

    扶绥县人民法院判处卢某柏、刘某伟犯诬告陷害罪

    扶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卢某柏有期徒刑七个月、刘某伟有期徒刑六个月,两被告人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黄某元,导致其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并逮捕,被认定构成诬告陷害罪。法院同时说明,诬告陷害罪中的“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并不等同于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展示捏造事实实施诬告陷害的裁判认定,并解释了刑事追究与刑事处罚之间的判断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