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判决驳回股东退股诉请,认定退股协议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判决驳回股东要求公司支付退股股金及逾期利息的诉请,认定双方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不符合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二条指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受到严格限制,股东退股及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脱离法定情形和程序随意约定。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指出股东退股协议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时将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的公开动态:地方审判指引与经验、法院建设举措、管辖范围内的典型做法,以及有全国性意义的改革探索。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判决驳回股东要求公司支付退股股金及逾期利息的诉请,认定双方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不符合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二条指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受到严格限制,股东退股及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脱离法定情形和程序随意约定。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符合法定情形,并指出股东退股协议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时将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分行及11家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部署电诈“资金链”治理工作。会上通报新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各方围绕开户审核、大额取现核查、异常交易拦截及ATM设备巡检等提出措施,并展示涉案工具及其工作原理。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的具体分工和风控措施,可供观察跨部门联防机制如何落实。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76元,责令沈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4176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区分公民个人信息交易行为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并载明判决结果及个人信息保护提示。
7月24日,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处理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依法拘传3人,达成和解协议4件,执行到位金额8万余元。执行人员通过大数据排查、走访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对拒不配合者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对暂遇履行困难者引导其与申请人协商和解。
推荐理由:武强法院披露集中执行行动的案件筛选、强制措施及执行到位数据,可供观察基层法院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方式。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一行赴阿坝调研,部署驻村帮扶、法院建设及“脱薄”工作。调研覆盖九寨沟县、红原县、金川县法院和阿坝州中院,并要求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提升诉讼服务、审判管理和案件执行质效。
推荐理由:秦海一行赴阿坝调研,部署驻村帮扶、法院建设与“脱薄”工作,为法院系统推进相关任务提供工作要求。
南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朱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决现已生效。法院认定其于2024年11月10日在青弋江竟河村河段使用电捕鱼方式捕捞水产品1.3千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推荐理由:案件明确禁渔区、禁渔期及禁用捕捞方式的认定标准,并呈现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供67类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的扫码下载、现场领取和线上平台下载三种获取方式。相关示范文本涵盖9大领域,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并自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
推荐理由:汇总了67类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的覆盖领域及三种获取路径,为当事人准备起诉材料提供具体操作参考。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决某茶社对其玻璃坠落砸伤吴某双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771元。法院认为,大风虽是诱因,但茶社作为管理人不能证明门窗玻璃等设施不存在过错;吴某作为路人无法预见坠落情形,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判决支持误工费2535元、护理费986元、营养费300元、交通费50元和司法鉴定费900元,未支持精神抚慰金5000元。
推荐理由:法院通过玻璃坠落致路人受伤案件,明确极端天气不能免除商铺对门窗设施的安全保障与赔偿责任。
灵川县人民法院于7月14日召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通报2025年1至6月审判执行案件质效情况,分析工作短板。院党组书记、院长宿健慧要求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平安法治建设、司法为民、审判质效和从严管党治警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并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和执行攻坚能力。
推荐理由:会议通报2025年1至6月审执质效,并围绕解纷、执行和审判质效等提出下阶段攻坚路径。
双清区人民法院通过协商及“活封活扣”执行涉企工程款案件,使湖南某无人机公司立案不到一周拿到400余万元执行款。法院此前判决邵阳某公司支付400余万元工程款,并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意见》,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分类开展执前督促和破产重整等业务。今年以来,该院走访企业56家,提供法律咨询64次,为企业追回欠款1.68亿元,移送8家企业破产重整,并为22家诚信企业修复信用。
推荐理由:该案呈现法院通过经营影响评估和分类施策审慎执行,兼顾涉企案件履行与经营运转的实践路径。
中共邵东市人民法院党组公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中13个完成整改、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14个立行立改问题和88件信访件均已办结,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19项制度,并对审判质效、执行管理、案件评查和队伍作风建设等事项提出后续安排。
推荐理由:材料逐项列明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结果,可供了解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执行和队伍建设改进措施。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于6月20日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办理小标的、涉民生等领域案件。20名执行干警共执结案件18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完毕6件,对1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查封实木家具1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4.56万元。原文链接:https://lfacqfy.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6/id/8878635.shtml
推荐理由:集中行动披露了案件执结、和解、拘传及查封情况,可供了解基层法院执行措施和民生领域案件办理方式。
南通中院联合启东法院开展第三期“支部书记讲坛”,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司法宣传和立案工作进行交流。南通中院副院长刘碧波提出加强政治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依托“大督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党员队伍建设。
推荐理由:材料呈现法院通过联学共建、交流基层治理与司法实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7日发布第45批指导性案例,共6件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案例涵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拒执犯罪风险预告和涉小区车位执行,并细化相应适用条件与实施方法。
推荐理由:6件案例覆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及规范文明执行,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具体指引。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认定三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建设项目工地采矿销售,分别被判处罚金并适用缓刑,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法院同时明确,项目工地直接施工开采砂岩矿用于工程建设不属于非法采矿,但擅自采矿并对外销售构成非法采矿罪。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推荐理由:案件厘清建设项目工地内砂岩矿的资源属性,明确直接用于工程建设与对外销售的非法采矿认定边界。
赫章县人民法院赴湖南邵阳开展诉前调解,帮助包括郑某某在内的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务费共计21420元。2025年6月5日,郑某某向赫章县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感谢法官不远千里协助维护其与另外11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推荐理由:材料展示了跨省协作破解送达难并通过调解追薪的处置路径,可为同类农民工欠薪纠纷提供参考。
安远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农林及乡镇等部门开展环境法治宣传、补植复绿核查和增殖放流。6月4日,法院赴版石镇等地核查破坏林地案件的补植复绿成效;6月5日,镇岗河流域增殖放流所用鱼苗资金来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判处的生态修复赔偿金。
推荐理由:文章呈现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环境普法、修复核查和增殖放流的具体安排,可了解生态司法与多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
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探索建立“法官进社区(村)”工作联络站机制,该案例被南昌市委改革办提炼并由《江西改革动态》简报单篇推介。联络站覆盖辖区91个社区(村),自2024年9月设立以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诉求170次,联动化解纠纷49件。
推荐理由:该案例披露联络站覆盖范围、运行机制和阶段性化解数据,可为基层法院开展诉调对接提供可借鉴的组织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工作情况和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及立案前保全扣划等适用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还部署“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依次开展重点问题排查整改、规范创优活动和监督强队伍工作。
推荐理由:梳理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异地执行及保全扣划等适用情形,并披露规范执行三年行动的阶段安排。
正定县人民法院于5月16日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组织28名执行干警赴13个乡村(社区)集中清理执行案件。行动累计收集案件21件,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6万元。
推荐理由:文章披露了行动部署、分组执行及量化战果,可为基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攻坚提供流程参照。